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法學緒論
Introduction to Legal Science 
開課學期
111-1 
授課對象
 
授課教師
簡資修 
課號
LAW1050 
課程識別碼
A01 11110 
班次
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6,7,8(13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萬2311 
備註
法律系大二(含)以上不得選修,但第一年轉系、轉學生不在此限。開放外系加簽10人。兼通識A5*。。A5*:公民意識與社會分析領域。可充抵通識
限學士班一年級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00人
外系人數限制:1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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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

法律系的法學緒論,有點難定位。如今的臺大法律系,一方面,有非常豐富的部門法課程、例如民法、刑法、訴訟法、行政法、憲法與各種特別法,另一方面,基礎法學課程,例如法理學、法律史與法社會學,也很強,則大一的法學緒論似乎僅要將各部門法與基礎法學分門別類介紹,為未來學習鋪路就可以了。但各部門法也由於其向下「具體化」,學生可能會有見樹不見林的「概念法學觀」,而基礎法學也由於其向上「價值化」,學生可能會有見林不見樹的「批判法學觀」,從而法律(系統)本身的科學研究被忽視了。鑑於此,本課程將分二階段講授:「為何法律之治」與「如何法律之治」。「為何法律之治」將以“Geoffrey Brennan and James M. Buchanan, The Reason of Rules: Constitu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(1985, 2000)“為教本https://oll.libertyfund.org/title/tollison-the-collected-works-of-james-m-buchanan-vol-10-the-reason-of-rules?fbclid=IwAR1Jd_FgVLQTRsLmnlCtbTciH85rj9znzgdgc6yjW9rO4hCXM5Xq3xNyPu0;「如何法律之治」將以Ingeborg Puppe著,蔡聖偉譯,《法學思維小學堂:法學方法論密集班》(2010年)為教本。 

課程目標
使學生科學性地理解法律制度。促進學生的法學英文學習。 
課程要求
待補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James M. Buchanan, The Limits of Liberty: Between Anarchy and Leviathan (1975).
Raymond Wacks, The Rule of Law Under Fire (2021).
王一奇,《獅頭人身、毒蘋果與變化球:因果大革命》(2021年),臺北:三民書局。
簡資修,《如何法律,怎樣經濟》(2022年),台北:新學林。 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